年9月8日,欧盟向WTO通报了关于修订REACH附录17条款50多环芳烃(PAHs)的草案,拟新增用作人造草坪填充料或铺设操场和运动场地的颗粒或覆盖物中8种PAHs的限制,要求8种PAHs总含量不得超过20mg/kg。该草案已于9月8日启动公众咨询,并将于11月7日结束。
根据WTO通报稿,拟对REACH附录17条款50第二栏新增以下限制要求:物质限制要求(新增)多环芳烃(PAH)
(a)苯并[a]芘(BaP)
CASNo:50-32-8(b)苯并[e]芘(BeP)
CASNo:-97-2(c)苯并[a]蒽(BaA)
CASNo:56-55-3(d)屈(CHR)
CASNo:-01-9(e)苯并[b]荧蒽(BbFA)
CASNo:-99-2(f)苯并[j]荧蒽(BjFA)
CASNo:-82-3(g)苯并[k]荧蒽(BkFA)
CASNo:-08-9(h) 并[a,h]蒽(DBAhA)
CASNo:53-70-3
9.如用作人造草坪的填充料或用于铺设操场和运动场地,颗粒或覆盖物中8种PAHs的总含量大于20mg/kg(0.%,以重量计)时不得投放市场。10.如用作人造草坪的填充料或用于铺设操场和运动场地,颗粒或覆盖物中8种PAHs的总含量大于20mg/kg(0.%,以重量计)时不得使用。11.如用作人造草坪的填充料或用于铺设操场和运动场地,颗粒或覆盖物需标记特殊批号。12.第9至11段将自[法规生效后12个月]起实施。13.如颗粒或覆盖物在[法规生效后12个月的前一天]已经用作人造草坪的填充料或用于铺设操场和运动场地,则可在原场地就同样用途继续使用。14.就9至13段而言:
a)“颗粒”是指由回收的、原生的或天然的橡胶, 或聚合材料加工而成的尺寸为1-4mm,以固体小颗粒形式存在的混合物;
b)“覆盖物”是指由回收的、原生的或天然的橡胶, 或聚合材料加工而成的长4-mm、宽10-15mm的,以片状覆盖物形式存在的混合物;
c)“人造草坪的填充料”是指用于人造草坪上用于提升人造草坪系统运动性能的颗粒;
d)“用于铺设操场和运动场地”是指颗粒和覆盖物以玩乐和运动为目的的除人造草坪填充料以外的其他用途。
背景介绍
橡胶颗粒常用作人造草坪的填充料。橡胶颗粒和覆盖物也可用来铺设操场和运动场地,例如:高尔夫球场、田径场地、马场、射击场等。这些颗粒和覆盖物主要来自报废轮胎(ELT),而使用这些ELT颗粒和覆盖物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其橡胶基质中存在8种PAHs。
根据REACH法规Article3(2),颗粒和覆盖物被定义为混合物,因此,目前REACH附录17条款50未对其管控。另外,根据CLP法规,这8种PAHs被归类为致癌1B类物质,即需满足REACH附录17条款28关于致癌物质的限制:BaP和DBAhA应小于mg/kg,其他6种PAHs应小于0mg/kg。但经研究表明,该限值太高,不利于保护人类健康,因此降低再生橡胶颗粒和覆盖物的PAHs浓度限值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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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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